6月1日起,一批新的法律法規正式實施。在駕考、公共交通和機動車管理領域,以下法規的實施,將給你的生活帶來更為積極的影響。
▌小型汽車駕駛證異地分科目考試
6月1日起,公安部在推進考試成績全國聯網基礎上,推行小型汽車駕駛證異地分科目考試。
據了解,申請人在審領小型汽車駕駛證(C1、C2、C5)期間,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后,因工作、學習、生活等需要居住地發生變更的,可以直接專至現居住地繼續參加其它科目考試,已通過的科目考試成績繼續有效。
該政策適用于辦理初次申請增加小型汽車駕駛證,且準駕車型為C類,不包括持有軍隊、武裝警察部隊、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申請。同時,對于同一申請人,變更考試地業務僅允許辦理一次。具體適用范圍和注意事項見下圖:

圖片來源:公安部交通安全微發布
▌高速公路服務區免費安裝ETC
日前,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印發《關于大力推動高速公路ETC發展應用工作的通知》,《通知》要求,全面實施ETC車載裝置(OBU)免費安裝,并增加安裝服務網點。6月起,在高速公路服務區和具備條件的高速公路收費站出入口廣場,為通行高速公路車輛開展ETC安裝服務。同時,組織發行機構與銀行、保險、電信運營商等服務網點以及加油站、4S店、汽車維修廠、停車場等車輛集中場所對接,就近提供一站式全流程安裝服務;與街道、鄉鎮對接,實現城市服務到社區,農村服務到村屯。按照計劃,到今年年底,各省(區、市)汽車ETC安裝率將達到80%以上,通行高速公路的車輛ETC使用率達到90%以上,高速公路基本實現不停車快捷收費。
▌《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》正式實施,車主經濟收益增加
6月1日起,新修訂的《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》正式實施。與以往報廢機動車收購價格參照廢舊金屬市場價格按斤買不同的是,新辦法規定,報廢機動車改由市場主體自主協商定價。
新政策還規定,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核心零部件可以拆解出來,出售給可以再次制造的企業,這就進一步增加了報廢機動車的再利用價值和車主的經濟收益。
6月1日起實施的這三項法規,涉及到駕考、交通和廢舊機動車管理等范疇。從具體政策辦法來看,其對人們的生活均起到了積極、便捷的作用。有網友評價說,“這些政策越來越惠民”,更有不少網友為這類便民利民的新規叫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