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汽車新聞網訊 前不久,微博一位網友發文并@山東日照交警,質疑交警的執法公正性。原因是一輛剛從4S提到的無牌照新車,在未辦理臨時牌照的情況下開出4S店門口,被交警當場扣下,并進行罰款200元和記12分的處罰。對此,很多網友提出了疑問,不是憑購車發票可以上路一周的嗎?當然也有網友表示是車主違法了還在狡辯。
注意
其實國家是明令禁止不懸掛牌照上路的。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,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,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。購買的新車、牌照丟失等原因并不能成為不懸掛牌照違法上路的借口。如遇車輛牌照丟失或損毀,車主應及時到車管部門辦理補領、換領手續,同時,補領、換領牌照,不可駕駛無牌車輛上路,否則,同樣將面臨被記12分、罰款200元處罰。
看看網友們怎么說
相信很多網友都有過只拿著購車發票就上路行駛,而且被交警查手續的概率非常小,導致了現在國人普遍認為新車憑購車發票是可以上路行駛的。對此眾多網友也表示,自己都是這么干的。不過有的網友也明確表示,新車沒牌上路是要按照“不按規定懸掛拍照”處罰的。那到底這些信息是從哪里得來的呢?
對此,筆者瀏覽了眾多的網站和論壇,尋找這些答案。
筆者在某網站上找到這樣一篇答疑帖。通過現場截圖可以看得出,車主在疑惑新車不上牌到底能不能上路,而答疑的人也有很多,但是大部分答案都回答得模棱兩可。其中最下面的一位網友明確指出,這樣上路是不正確的,但是卻沒有被采用,提問者只是采用了對自己更有益的一個回答。
其他網站的帖子也都大同小異,沒有統一的答案,都認為被交警抓到是有風險的。有的交警看到發票會放行,而有的交警則會嚴肅處理。那么問題又來了,是什么樣的因素導致大家認識不全面呢?
4S店是導致認識偏差的源頭
對此,筆者電話采訪了多地的4S店經銷商。其中有很多經銷商銷售人員表示,憑發票可以上路行駛一周,遇到交警排查出示購車發票就可以。當筆者問到4S能否為消費者辦理臨時牌照時,4S店表示這需要車主自己去辦理。不過也有個別地方的經銷商會為車主辦理臨時牌照。
由此可見,多數消費者都會聽4S店的說辭,畢竟他們比自己有“經驗”。而自己又不愿意去仔細地學習交通法,網絡也沒有統一的意見,這就導致了人們的認識偏差。
對于這一說法,筆者還特地咨詢了在交警支隊的朋友。他們表示,確實有一些地方的4S店存在讓車主帶發票上路的情況,原因是多方面的。
第一,因為很多年以前,交規還不是很完善,所以對此沒有嚴格的規定,導致了很多年紀大的人和經銷商養成了不良的習慣,一傳十,十傳百就形成了現在的情況。
第二,各地的交警管理力度的嚴格性有差別,所以導致了很多地方的車主成了漏網之魚。那些僥幸的車主就認為沒有事情,從而誤導了更多的人。
第三,有的省份并沒有實行臨時牌照制度,比如山西太原,這里的4S店就只能讓消費者帶著發票出行,所以這跟地方性的規定也有關系。
第四,因為發達的信息獲取渠道,導致了不同的地域得到了相同的答案,而不同的地域的政策也是不同的。
不懸掛牌照出行是要嚴格杜絕的
正式因為這些原因,導致了很多車主都錯誤地認識了這個問題,甚至有時會產生4S店、交警和車主的三方沖突。筆者的身邊就發生過這樣的事情,交警嚴格執法、4S店推脫責任,而受害的只能是消費者。本來買車是個值得慶賀的事情,而出現了這樣的問題,不僅扣了車罰了款,駕照還得重新學習,就因為等不了幾天時間,有點得不償失啊。
所以在4S店購買新車正確的步驟是,應先前往車管所辦理車輛的臨時牌照或由4S店代為辦理。辦理臨時牌照只需車輛的相關手續,無需車輛到場,然后等待正式牌照的下發。就算是不能辦理臨時牌照的區域也要根據地方相關措施,等到正式牌照下發再上路。
寫在后面
可能會有朋友認為交警不通人情,但仔細想想,如果恰好這個無牌車輛在上路時發生了交通肇事逃逸,那么無疑會給交警的偵查帶來很大的難度。就算是沒有出事故,這些無法管理的無牌車輛會給社會安定帶來很大的不確定因素,所以我們還是要遵守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