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汽車新聞網4月13日訊 日前,政府推出2條關于ETC的新政策。第一條是從2020年4月1日開始,辦理ETC卡的客戶可開具通行費增值稅電子發票。 根據交通運輸部、國家稅務總局規定,客戶登錄發票服務平臺網站或“票根”App,綁定相關信息后即可開具發票。
第二條是根據工信部規定,7月1日起新申請產品準入車型應在選裝配置中增加ETC車載裝置,這意味著未來的新車將會提供原裝車載ETC這個配置供車主選裝。
如果出廠的車輛就直接帶有ETC設備,車主不僅無需外購設備,也無需單獨進行安裝。日后直接通過內置設備,直接可收取停車或高速費用。
據統計,ETC自1999年引入國內后,截止到目前中國用戶總數已超2億,平均使用率超過70%。從緩解交通擁堵、提升高速通行效率角度看,裝配ETC是大勢所趨。那么問題來了,收費員日后將何去何從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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